按照環境保護部《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發〔2013〕81號)要求,北京首都機場動力能源有限公司企業對所排放的污染物組織開展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并制定自行監測方案(企業應對所有排口和排放的所有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基礎信息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縮寫BCIA,簡稱“首都機場股份公司”)隸屬于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的安全和運營管理。1999年10月13日,國家經貿委批準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作為獨家發起人,以發起方式設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10月15日在北京正式注冊成立。2000年2月1日成功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成為中國內地首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的機場公司。2001年5月18日,經國家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批準,成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首都機場西航空凈化站資產歸股份公司所有,由北京首都機場動力能源有限公司運行。凈化站位于首都機場南側,溫榆河東岸。廠區南面是道路,北面是農田,東面首都機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綠化隊,西面為北京首都機場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氣調壓站。凈化站目前日均處理污水量為20000噸左右(設計日處理量為2萬噸/天,最高日處理量3萬噸/天),產泥量約30噸/天。污水主要來源于T1、T2航站樓工作區、機場生活區,經過傳統活性污泥法工藝處理后,出水經廠外污水灌渠排入溫榆河。詳見表1。
本企業自行監測方式為自動監測與手工監測相結合方式,自動監測為委托第三方運營機構進行運維,承擔委托運維的單位名稱為北京環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手工監測為企業自承擔檢測或委托社會化檢測機構開展監測,承擔委托監測的單位名稱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詳見表1。
表1 企業基礎信息
| 企業名稱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西凈化站) |
| 污染源類型 |
□廢氣企業 □廢水企業 ■污水處理廠 □重金屬企業 |
| 地址 |
順義空港物流園區綠生路2號 |
| 所在地經度 |
機場基準點,東經116°35.7 |
緯度 |
機場基準點,北緯40°04.4 |
| 法人代表 |
宋鹍 |
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710925403T |
| 聯系人 |
朱麟 |
監測人員數量 |
2 |
| 所屬行業 |
機場 |
投運時間 |
1999年10月15日 |
| 自行監測方式 |
■自動監測與手工監測相結合 □僅自動監測 □僅手工監測 |
| 自動監測運維方式 |
企業自運維 |
□是 ■否 |
| 委托第三方運營機構名稱 |
北京環科環保技術公司 |
| 手工監測方式 |
自承擔 |
□是 ■否 |
| 委托監測機構名稱 |
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
| 排放污染物名稱 |
COD、氨氮、pH、總磷、總氮等 |
| 主要排放污染物 |
COD、 氨氮、pH、總磷、總氮 |
| 排放方式及排放口數量 |
集中排放、一個排放口 |
| 生產周期 |
一年365天,每天 |
| 主要生產工藝 |
A2/O |
| 治理設施 |
格柵、初沉池、曝氣池、厭氧池、二沉池、沙濾間 |
2.監測點位示意圖
企業自行監測點位示意圖。(在廠區平面圖上標注監測點位置、名稱、編號及經緯度。
出口經緯度:經度116°34 ′48.47″,緯度40°2′21.59″
進口經緯度:經度116°59 ′06.40″,緯度40°4′46.40″
二、監測內容及公開時限
1.廢水和水環境監測
廢水和水環境監測內容見表2。
表2 廢水和水環境監測情況一覽表
| 類別 |
監測方式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承擔方 |
監測頻次 |
公開時限 |
| 廢水 |
自動監測 |
廢水總排口 |
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 |
北京環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每小時監測一次 |
實時公布 |
| 手工監測 |
廢水總排口 |
生化需氧量、懸浮物、色度、總磷、總氮、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動植物油、糞大腸菌群數、總鎘、總鉛、總鉻、總汞、總砷、六價鉻、烷基汞、溶解性總固體 |
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
每月監測一次 |
完成監測后次日公布 |
| 備注 |
|
2.噪聲監測
噪聲監測內容見表3。
表3 噪聲監測情況一覽表
| 類別 |
監測方式 |
監測點位 |
監測承擔方 |
監測頻次 |
公開時限 |
| 廠界噪聲 |
手工監測 |
連續等效A聲級 |
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
每季度監測一次 |
完成檢測后次日公布 |
三、監測評價標準
根據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或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批復,本企業執行標準如下:
1.廢水和水環境評價標準
廢水總排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詳見表4。
表4 廢水和水環境評價標準一覽表
| 類別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排放標準限值 |
評價標準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pH值(無量綱) |
6~9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化學需氧量(mg/L) |
30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氨氮(mg/L) |
1.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生化需氧量(mg/L) |
6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懸浮物(mg/L) |
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色度(倍) |
1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磷(mg/L) |
0.3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氮(mg/L) |
1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石油類(mg/L) |
0.6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mg/L) |
0.3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動植物油(mg/L) |
0.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糞大腸菌群數(MPN/L) |
1000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鎘(mg/L) |
0.00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鉛(mg/L) |
0.0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鉻(mg/L) |
0.1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汞(mg/L) |
0.001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砷(mg/L) |
0.0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六價鉻(mg/L) |
0.05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烷基汞(mg/L) |
不得檢出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 廢水集中排放 |
廢水總排口 |
總溶解性固體(mg/L) |
1000mg/L |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890-2012) |
2.噪聲評價標準
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詳見表5。
表5 噪聲評價標準一覽表
| 類別 |
監測項目 |
標準值dB(A) |
標準來源 |
| 晝 |
夜 |
| 廠界噪聲 |
連續等效A聲級 |
60 |
50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
四、監測方法及監測質量控制
1.自動監測
廢水污染物自動監測按照《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HJ355-2019)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356-2019)要求進行監測。 自動監測方法及儀器設備詳見表6。
本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環境監測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所采用的自動監測設備已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定期通過有效性審核,并加強運行維護管理,能夠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數據正常傳輸。
2.手工監測
各類污染物采用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現行的環境保護部發布的國家或行業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的監測方法開展監測。手工監測方法及儀器設備詳見表6。
本企業自承擔手工監測,具備固定的實驗室和監測工作條件,采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監測儀器設備,有2名經過環境監測專業技術培訓的工作人員,有健全的自行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能夠在正常生產時段內開展監測,真實反映污染物排放狀況。
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規定,實施全過程的質量保證。實驗室分析樣品的質量控制采用精密度和準確度控制。所使用的儀器設備通過檢定或校準,儀器設備操作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監測結果的代表性、準確性和可比性。
廢水樣品的采集、保存、分析、質控應執行《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質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水質采樣技術指導》(HJ 494-2009)、《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HJ/T 92-2002)、《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廠界噪聲監測布點、測量、氣象條件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要求進行,聲級計在測量前、后必須在測量現場進行聲學校準。
對不具備自行監測能力的監測項目,本企業委托有資質的社會化監測機構開展監測時,能夠明確監測質量控制要求,確保監測數據準確。
表6 污染物監測方法及使用儀器一覽表
| 類別 |
監測項目 |
監測方法及依據 |
儀器設備名稱和型號 |
備注 |
| 廢水集中排放 |
pH值 |
玻璃電極法 GB/T 6920-1986 |
工業酸度計 |
自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化學需氧量 |
重鉻酸鉀 |
在線化學需氧量分析儀 |
自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氨氮 |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在線氨氮分析儀 |
自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磷 |
鉬藍法 GB/T 11893-1989 |
在線總磷分析儀 |
自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氮 |
堿性過硫酸鉀 HJ 636-2012 |
在線總氮分析儀 |
自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懸浮物 |
GB/T 11901-1989 |
FX101-2電熱鼓風干燥箱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色度 |
GB/T 11903-1989 |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磷 |
GB/T 11893-1989 |
7230G型可見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氮 |
HJ 636-2012 |
T6新世紀型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石油類 |
HJ 637-2012 |
OIL460型紅外測油儀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
GB/T 7494-1987 |
723C型可見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動植物油 |
HJ 637-2012 |
OIL460型紅外測油儀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生化需氧量 |
HJ 505-2009 |
SPX-150生化培養箱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糞大腸菌群數 |
HJ/T 347-2007 |
MJX-160B-Z霉菌培養箱;JX-160B-Z霉菌培養箱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鎘 |
GB/T 7475-1987 |
AA-688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鉛 |
GB/T 7475-1987 |
AA-688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鉻 |
GB/T 7466-198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汞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
AFS-3000型原子熒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砷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 |
AFS-3000型原子熒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六價鉻 |
GB/T 7467-1987 |
723C型可見分光光度計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烷基汞 |
GB/T 14204-1993 |
GC-2014C氣相色譜儀 |
手動 |
| 廢水集中排放 |
總溶解性固體 |
重量法HJ/T 51-1999 |
|
手動 |
| 廠界噪聲 |
Leq(夜間) |
GB 12348-2008 |
多功能聲級儀 |
手動 |
3.監測信息保存
本企業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監測檔案信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和監測數據報告,監測期間生產記錄以及企業委托手工監測或第三方運維自動監測設備的委托合同、承擔委托任務單位的資質和單位基本情況等資料。
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網址是:http://www.porarisu.cc/hjxx.html?pageno=0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區管理部
2026年2月3日